中國照明產品能效標準與標識
來源:zx123.cn
發布時間:12-20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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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部分地區和高耗能行業的盲目投資與低水平擴張,導致我國能源供應不足的矛盾有所加劇。今年仍有二十幾個省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電力供應緊張、拉閘...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部分地區和高耗能行業的盲目投資與低水平擴張,導致我國能源供應不足的矛盾有所加劇。今年仍有二十幾個省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電力供應緊張、拉閘限電的現象,對生產生活產生了負面影響。要實現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力爭比2000年翻兩番、基本實現工業化這一宏偉目標,能源問題將更加突出、更加嚴峻。我國能源相對不足,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大、周期長,還面臨交通運輸、水資源制約等一系列問題,而節能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必然選擇。由于投資少見效快,為節能產品制定和實施能效標準和能效標識已成為世界各國提高產品能效、進而達到節能、環保目的的首選政策工具之一,也是各國構架貿易壁壘的一個組成部分。據國際能源署統計,到目前為止,已有34個國家成功實施了能效標準計劃。
近十年來,在我國節能主管部門的領導和支持下,在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科研機構、生產企業以及各相關領域專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的能效標準研制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
1、能效標準的作用。能效標準主要是在不降低產品的性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對節能產品的能源性能做出的具體要求。既技術可行,又經濟合理;既有利于消費者,又不損害生產商的利益。能效標準的實施將逐漸淘汰成本效益差和浪費能源的產品,同時鼓勵發展成本效益好和能效高的產品,從而使高效產品的市場份額增加,達到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目的。對國家而言,它緩解了能源供需矛盾,保證了經濟的持續增長,是非常有效的政策工具;對生產企業而言,它規范了市場,促進了企業間的良性競爭和節能技術的開發,同時也滿足國際貿易的需要;對消費者而言,它減少了消費者的能源費用支出,同時又幫助消費者做出知情選擇,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中國能效標準的發展。中國能效標準的發展經歷了20世紀80年代的起步階段和90年代中的穩步發展階段和新世紀的提高三個階段。原中國標準化與信息分類編碼研究所,現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和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有關的單位和專家制定了第一批共9項家用電器能效標準,涉及的產品包括家用電冰箱、房間空氣調節器等,這批國家標準于1989年12月25日由原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發布,1990年12月1日正式強制實施。首批能效標準規定了產品的能效限定值(或電耗限定值),主要是為了限制并淘汰當時情況下比較落后的高耗能家電。從1995年起,在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和美國環保局、美國能源基金會、國際節能研究所、國際銅業協會以及美國勞倫斯伯克利國家實驗室等國際相關機構組織的資助下,開始組織首批能效標準的修訂和部分新的能效標準的研究制定。產品的范圍逐步擴展到照明產品及工業設備。能效標準的內容也發生了變化,為了配合節能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除強制性能效限定值以外,增加了推薦性的節能評價值指標。2001年起,隨著我國節能工作指導思想的轉變和節能管理機制的創新,為了不斷促進耗能產品和設備的能效方面的更新換代和技術進步,經國家節能主管部門的同意,在國家標準委的直接領導下,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開始針對部分產品組織有關超前能效指標和能效分等分級指標的研究工作,能效標準的研究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部分能效標準的內容,除了能效限定值和節能評價值指標以外,還增加了3年后或5年后實施的能效限定值(超前指標)以及分等分級指標。目前已經頒布的能效標準共有18項。
3、我國照明產品能效標準。我國于1999年11月1日頒布了第一個照明產品——管形熒光燈鎮流器的國家能效標準,2000年6月1日正式實施。由于綠色照明工程促進項目的開展,我國照明產品的能效標準研制工作得以快速發展。作為綠色照明工程促進項目最大的一個子項目,六項照明產品能效標準的研制得到了國家節能主管部門、國家標準委以及照明電器行業相關的單位和專家、國際專家的大力支持與廣泛合作,3年來項目進展非常順利,國家質檢總局已分別于2003年3月頒布了雙端熒光燈和自鎮流熒光燈,2004年8月頒布了高壓鈉燈和高壓鈉燈鎮流器等四項國家能效標準,金屬鹵化物燈及其鎮流器國家能效標準的制定工作也到了送審階段,預計明年初即可頒布實施。連同2003年11月頒布的單端熒光燈能效標準,我國目前共有8項照明產品能效標準。
4、能效標識的概念。能源效率標識,又簡稱能效標識,是附在產品或產品最小包裝上的一種信息標簽,用于表示節能產品的能源效率等級等性能指標,為用戶和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導用戶和消費者選擇高效節能產品。從廣義上講,能效標識分為兩大類:保證標識和信息標識。保證標識,也可稱為認證標識或認可標識,主要是對數量一定且符合指定標準要求的產品提供一種統一的、且完全相同的標簽,標簽上沒有具體的信息。保證標識只表示產品已達到或超過某一能效水平,而不能表示達到的程度的高低。這種標識通常針對能效水平排在前10%~20%的節能產品,它主要用來幫助消費者區分相似的產品,使能效高的產品更容易被認同。保證標識一般采用自愿性原則,如美國的“能源之星”和我國的節能產品認證即屬于保證標識。信息標識也叫比較標識,通過不連續的等級體系或連續性的標尺,為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能耗、運行成本、能效或其他重要特性等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易被消費者理解。消費者在做出購買決定時,可將能效與價格、可靠性、便捷性和其他一些特性一同考慮,并且可與相似產品的能源性能進行比較。由于比較標識給出的信息多,便于消費者了解和確認產品的優良程度,被許多國家所采用。從狹義上講,能源效率標識通常是指信息標識,本文所討論的能源效率標識、能源效率標識制度都是指這種信息標識。
5、我國能效標識制度的性質和實施模式。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職能的轉變,對節能的管理方式將由過去對企業的直接管理向引導性的間接管理、創造公平的市場環境以及保護消費者利益的方向轉變,即由對企業的生產過程管理向終端節能產品管理轉變。由此可見,對終端節能產品實施能效標準和標識,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加強節能管理、引導企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節能產品技術進步、規范節能產品市場的一項重要措施和必然選擇。在國家節能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在國內外專家和機構的支持下,從2000年開始,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借鑒國外先進的實施經驗,分析我國現實國情和未來需求,研究了能效標識制度的可行性和實施方案,向國家有關行政主管機構提出了科學可行的政策建議。經過相關法規的起草、實施模式和運行機制的構建研究、標識草案的設計和市場調查、檢測能力和市場監管能力、相關配套激勵和限制政策的研究等一系列技術準備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按照有關立法程序對《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進行了審議,并于2003年8月13日正式予以頒布。2005年3月1日將從家用電冰箱和房間空氣調節器開始正式實施該制度。根據《辦法》的規定,我國將實行統一的能效標識制度,國家制定并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產品能效標準、實施規則、能效標識樣式和規格。由于大范圍實施能效標識的基礎還不具備,我國將以發布產品目錄的形式在各類節能產品中逐步實施。借鑒國際能效標識實施的成功經驗,我國將采取強制性能效標識制度。為了降低實施的社會成本,減輕生產商的負擔,提高實施效率,采取“企業自我聲明+企業能效數據的備案+強化市場監管”的模式。考慮到我國市場誠信體系尚處在不斷的完善階段和企業/行業的自律和自組織能力較弱的情況,為保障能效標識符合性,國家對列入《目錄》的產品建立抽檢制度,對于實施能效標識的產品的能效等級信息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抽檢核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節能管理部門、地方質檢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所轄區域內的能源效率標識的使用實施監督檢查。
6、我國照明產品的能效標識探討。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部署,為了配合我國能效標識制度的實施,在綠色照明工程促進項目中制定的照明產品能效標準的內容中,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增加了能效分等分級指標。能效等級的劃分主要考慮:市場上該類產品的能效分布情況和提高能效的技術潛力/成本效益,同時能效等級的劃分還應有利于能效符合性監控,有利于引導市場向高能效的轉換,反映廣大消費者對等級的甄別能力和兼顧國際上能效等級劃分的一致性等。根據專家和相關方的研討和論證,與電冰箱和房間空氣調節器分為5級不同,我國照明產品的能效等級分為3級。1級能效最高,是高效產品,目前市場上沒有或很少能夠達到;2級是節能評價值,產品能效達到2級或以上就可以自愿向認證機構申請節能產品認證,經檢驗和工廠審查合格就可以獲得認證證書并粘貼節能標簽;3級是能效限定值,是市場準入的門檻,低于該值的產品將不能在市場上銷售。目前,有5個照明產品的能效標準中規定了能效分等分級指標。由于照明產品使用量大,節能潛力可觀,是被廣泛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之一。目前美國、巴西、歐盟、澳大利亞、韓國、泰國等國家和地區都針對照明產品實施了能源效率標識。除歐盟把白熾燈和熒光燈一起作為能源效率標識的對象以外,其他國家都是針對一類產品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產品的種類主要有雙端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白熾燈和熒光燈鎮流器。根據我國已經制定的照明產品能效標準的技術內容,我國照明產品的能源效率標識的對象宜針對同一類產品,根據市場的成熟和接受程度,可以先從雙端熒光燈和自鎮流熒光燈做起,再逐步擴展到其他產品。由于只分3級,標識的樣式也要做相應的修改。
7、我國照明產品能效標準與標識政策建議。我國照明產品市場還不夠規范,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偽劣產品仍以低廉的價格充斥市場,因此,能效標準和標識制度的順利實施尚存在以下現實障礙:(1)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市場監管機制;(2)市場不夠規范、誠信體系建設尚在起步階
近十年來,在我國節能主管部門的領導和支持下,在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科研機構、生產企業以及各相關領域專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的能效標準研制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
1、能效標準的作用。能效標準主要是在不降低產品的性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對節能產品的能源性能做出的具體要求。既技術可行,又經濟合理;既有利于消費者,又不損害生產商的利益。能效標準的實施將逐漸淘汰成本效益差和浪費能源的產品,同時鼓勵發展成本效益好和能效高的產品,從而使高效產品的市場份額增加,達到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目的。對國家而言,它緩解了能源供需矛盾,保證了經濟的持續增長,是非常有效的政策工具;對生產企業而言,它規范了市場,促進了企業間的良性競爭和節能技術的開發,同時也滿足國際貿易的需要;對消費者而言,它減少了消費者的能源費用支出,同時又幫助消費者做出知情選擇,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中國能效標準的發展。中國能效標準的發展經歷了20世紀80年代的起步階段和90年代中的穩步發展階段和新世紀的提高三個階段。原中國標準化與信息分類編碼研究所,現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和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有關的單位和專家制定了第一批共9項家用電器能效標準,涉及的產品包括家用電冰箱、房間空氣調節器等,這批國家標準于1989年12月25日由原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發布,1990年12月1日正式強制實施。首批能效標準規定了產品的能效限定值(或電耗限定值),主要是為了限制并淘汰當時情況下比較落后的高耗能家電。從1995年起,在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和美國環保局、美國能源基金會、國際節能研究所、國際銅業協會以及美國勞倫斯伯克利國家實驗室等國際相關機構組織的資助下,開始組織首批能效標準的修訂和部分新的能效標準的研究制定。產品的范圍逐步擴展到照明產品及工業設備。能效標準的內容也發生了變化,為了配合節能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除強制性能效限定值以外,增加了推薦性的節能評價值指標。2001年起,隨著我國節能工作指導思想的轉變和節能管理機制的創新,為了不斷促進耗能產品和設備的能效方面的更新換代和技術進步,經國家節能主管部門的同意,在國家標準委的直接領導下,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開始針對部分產品組織有關超前能效指標和能效分等分級指標的研究工作,能效標準的研究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部分能效標準的內容,除了能效限定值和節能評價值指標以外,還增加了3年后或5年后實施的能效限定值(超前指標)以及分等分級指標。目前已經頒布的能效標準共有18項。
3、我國照明產品能效標準。我國于1999年11月1日頒布了第一個照明產品——管形熒光燈鎮流器的國家能效標準,2000年6月1日正式實施。由于綠色照明工程促進項目的開展,我國照明產品的能效標準研制工作得以快速發展。作為綠色照明工程促進項目最大的一個子項目,六項照明產品能效標準的研制得到了國家節能主管部門、國家標準委以及照明電器行業相關的單位和專家、國際專家的大力支持與廣泛合作,3年來項目進展非常順利,國家質檢總局已分別于2003年3月頒布了雙端熒光燈和自鎮流熒光燈,2004年8月頒布了高壓鈉燈和高壓鈉燈鎮流器等四項國家能效標準,金屬鹵化物燈及其鎮流器國家能效標準的制定工作也到了送審階段,預計明年初即可頒布實施。連同2003年11月頒布的單端熒光燈能效標準,我國目前共有8項照明產品能效標準。
4、能效標識的概念。能源效率標識,又簡稱能效標識,是附在產品或產品最小包裝上的一種信息標簽,用于表示節能產品的能源效率等級等性能指標,為用戶和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導用戶和消費者選擇高效節能產品。從廣義上講,能效標識分為兩大類:保證標識和信息標識。保證標識,也可稱為認證標識或認可標識,主要是對數量一定且符合指定標準要求的產品提供一種統一的、且完全相同的標簽,標簽上沒有具體的信息。保證標識只表示產品已達到或超過某一能效水平,而不能表示達到的程度的高低。這種標識通常針對能效水平排在前10%~20%的節能產品,它主要用來幫助消費者區分相似的產品,使能效高的產品更容易被認同。保證標識一般采用自愿性原則,如美國的“能源之星”和我國的節能產品認證即屬于保證標識。信息標識也叫比較標識,通過不連續的等級體系或連續性的標尺,為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能耗、運行成本、能效或其他重要特性等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易被消費者理解。消費者在做出購買決定時,可將能效與價格、可靠性、便捷性和其他一些特性一同考慮,并且可與相似產品的能源性能進行比較。由于比較標識給出的信息多,便于消費者了解和確認產品的優良程度,被許多國家所采用。從狹義上講,能源效率標識通常是指信息標識,本文所討論的能源效率標識、能源效率標識制度都是指這種信息標識。
5、我國能效標識制度的性質和實施模式。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職能的轉變,對節能的管理方式將由過去對企業的直接管理向引導性的間接管理、創造公平的市場環境以及保護消費者利益的方向轉變,即由對企業的生產過程管理向終端節能產品管理轉變。由此可見,對終端節能產品實施能效標準和標識,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加強節能管理、引導企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節能產品技術進步、規范節能產品市場的一項重要措施和必然選擇。在國家節能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在國內外專家和機構的支持下,從2000年開始,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借鑒國外先進的實施經驗,分析我國現實國情和未來需求,研究了能效標識制度的可行性和實施方案,向國家有關行政主管機構提出了科學可行的政策建議。經過相關法規的起草、實施模式和運行機制的構建研究、標識草案的設計和市場調查、檢測能力和市場監管能力、相關配套激勵和限制政策的研究等一系列技術準備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按照有關立法程序對《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進行了審議,并于2003年8月13日正式予以頒布。2005年3月1日將從家用電冰箱和房間空氣調節器開始正式實施該制度。根據《辦法》的規定,我國將實行統一的能效標識制度,國家制定并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產品能效標準、實施規則、能效標識樣式和規格。由于大范圍實施能效標識的基礎還不具備,我國將以發布產品目錄的形式在各類節能產品中逐步實施。借鑒國際能效標識實施的成功經驗,我國將采取強制性能效標識制度。為了降低實施的社會成本,減輕生產商的負擔,提高實施效率,采取“企業自我聲明+企業能效數據的備案+強化市場監管”的模式。考慮到我國市場誠信體系尚處在不斷的完善階段和企業/行業的自律和自組織能力較弱的情況,為保障能效標識符合性,國家對列入《目錄》的產品建立抽檢制度,對于實施能效標識的產品的能效等級信息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抽檢核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節能管理部門、地方質檢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所轄區域內的能源效率標識的使用實施監督檢查。
6、我國照明產品的能效標識探討。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部署,為了配合我國能效標識制度的實施,在綠色照明工程促進項目中制定的照明產品能效標準的內容中,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增加了能效分等分級指標。能效等級的劃分主要考慮:市場上該類產品的能效分布情況和提高能效的技術潛力/成本效益,同時能效等級的劃分還應有利于能效符合性監控,有利于引導市場向高能效的轉換,反映廣大消費者對等級的甄別能力和兼顧國際上能效等級劃分的一致性等。根據專家和相關方的研討和論證,與電冰箱和房間空氣調節器分為5級不同,我國照明產品的能效等級分為3級。1級能效最高,是高效產品,目前市場上沒有或很少能夠達到;2級是節能評價值,產品能效達到2級或以上就可以自愿向認證機構申請節能產品認證,經檢驗和工廠審查合格就可以獲得認證證書并粘貼節能標簽;3級是能效限定值,是市場準入的門檻,低于該值的產品將不能在市場上銷售。目前,有5個照明產品的能效標準中規定了能效分等分級指標。由于照明產品使用量大,節能潛力可觀,是被廣泛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之一。目前美國、巴西、歐盟、澳大利亞、韓國、泰國等國家和地區都針對照明產品實施了能源效率標識。除歐盟把白熾燈和熒光燈一起作為能源效率標識的對象以外,其他國家都是針對一類產品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產品的種類主要有雙端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白熾燈和熒光燈鎮流器。根據我國已經制定的照明產品能效標準的技術內容,我國照明產品的能源效率標識的對象宜針對同一類產品,根據市場的成熟和接受程度,可以先從雙端熒光燈和自鎮流熒光燈做起,再逐步擴展到其他產品。由于只分3級,標識的樣式也要做相應的修改。
7、我國照明產品能效標準與標識政策建議。我國照明產品市場還不夠規范,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偽劣產品仍以低廉的價格充斥市場,因此,能效標準和標識制度的順利實施尚存在以下現實障礙:(1)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市場監管機制;(2)市場不夠規范、誠信體系建設尚在起步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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