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明燈具頻曝質量問題影射監管難題

臨近年末,各地區工商質監部門開展了大范圍的燈具質量專項監督抽查。抽查結果表明,目前燈具照明行業產品質量問題嚴重,各種燈具合格率普遍偏低。
廣東省質監局25日通報了2009年廣東省節能燈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此次抽查了中山、佛山、江門、廣州、深圳、惠州、東莞共7個地區共100家企業100批次的產品。經檢驗,合格產品21批次,產品批次合格率21%,節能燈質量問題嚴重。
11月28日,山西省質監局公布了可移式燈具的監督抽查結果,合格率為50%,不合格產品易產生觸電危險,消費者切勿購買。
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隊近日通報了2009年度全市在建建設工程消防產品監督抽查檢驗情況,福建南安市百安消防有限公司、中山市奧科特照明電器有限公司各有三批次產品不合格。
上海市質監局近日公布了對電動車用蓄電池、可移式燈具和固定式燈具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其中共抽查電動車用蓄電池產品24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16.7%,均為外省市企業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用鉛酸蓄電池。
不合格燈具大量涌入市場,不但擾亂了照明市場的正常秩序,還給人們的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造成了損害。據了解,今年各地因燈具質量問題而造成人身傷害的事件時有發生,燈泡爆炸、起火等事故頻發,嚴重威脅著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健康和公共財產安全。
照明燈具頻曝質量問題拷問著有關部門的工作成效。不合格照明產品大量充斥市場不能說完全是監管部門的責任,但是面對著照明燈具嚴重的質量問題,從源頭抓起,提高行業進入的門檻,同時加強質量監控,不給劣質產品流入市場的機會,卻是需要質量監督部門切實做到的。